只要是独立开发享有著作权的软件都可以申请登记,软件名称可以相同或相似。
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著作权人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并对已登记的软件给予重点保护。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对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可以帮助持有者在诉讼中起到减轻举证责任的作用。根据国务院颁发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有关规定,证书可以作为软件企业申请减免税收的证明。
软件开发者开发的软件,由于可供选用的表达方式有限而与已经存在的软件相似的,不构成对已经存在的软件的著作权的侵犯。
自然人利用业余时间及个人的物质技术条件开发完成的,并且与本人的本职工作内容无直接联系的软件为非职务开发软件。 自然人在单位任职期间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或者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或者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自然人的开发行为属于职务开发,软件为职务开发软件,该软件著作权由单位享有。
软件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是程序及其技术文档的表达,即保护语句序列或指令序列的表达以及有关软件的文字说明表达,而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能实现一定功能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文档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软件首次发表之后50年,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独立开发完成软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通过合同约定、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成为著作权人。
不同版本是不同的软件作品,软件功能和性能发生重大变化的升级软件,申请人如有需要,还应再登记。
一个游戏作品可以分为游戏引擎和游戏资源两大部分。游戏资源包括图象,声音,动画等部分,游戏引擎是程序代码,可以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而游戏中动漫、视频、图片等属于其他作品,不能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
一般交存指的是提交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例外交存可以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 (一)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 (二)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 (三)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
颜色组合商标,顾名思义,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构成的商标”。更具体地说,颜色组合商标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以一定的比例、按照一定的排列顺序组合而成的商标。构成颜色组合商标的基本要素是颜色,而且是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颜色。颜色组合可以单独作为商标要素注册为商标是新《商标法》中新增加的内容。独特新颖的颜色组合,不仅可以给人一美感,而且具有显著性,能起到表示产品或者来源的作用,也能起到区别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者的作用。 一、颜色组合商标的特点 1、 该商标必须有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颜色组成。 2、 两种颜色必须按照一定的顺序排列。 3、颜色组合商标不限定具体的形状,它的形状一般是随着商品本身形状的不同而不同。比如说“金霸王”电池的古铜色与黑色的颜色组合商标,它由两种颜色组成,按照阳极古铜色、阴极黑色的顺序排列,这一颜色组布满整个电池,它的形状是由电池形状决定的。 二、颜色组合商标能否注册? 一般来讲,除了过于简单或过于复杂的颜色组合以外,只要符合商标注册的一般性要求就能注册。 商标注册的一般性要求对于颜色组合商标如何理解,我们通过几个例子来说明: 1、白色是牛奶的本色,不能在牛奶上注册; 2、红色与黑色组合是轿车使用的通用颜色,不能在轿车上注册; 3、黄色与红色在警示标志上具有警示功能,不能在警示标志上注册。 三、颜色组合商标不予注册的情形: 1、就相同或类似商品申请注册颜色组合商标。与他人已经注册的颜色组合商标相同或类似。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 2、就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颜色组合商标。与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颜色组合商标相同或近似。并容易产生混淆的。不予注册; 3、申请注册的颜色组合商标不符合商标法第十条款的规定。不予注册; 4、就相同或类似商品申请注册颜色组合商标。与他人已经注册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商标相同或类似。容易导致混淆的。也应当不予注册; 5、其他不予注册的情形。 四、颜色组合商标与指定颜色商标的区别 1、颜色组合商标不限定具体的形状,而指定颜色商标必须有固定的形状 例如:“高露洁”牙膏的白、蓝两种颜色组成的颜色组合商标,牙膏挤出来是什么形状,颜色组合商标就是什么形状,而指定颜色商标的形状是固定的。 2、颜色组合商标的显著性在于颜色,而指定颜色商标的显著性在于图形 只有一种颜色的颜色组合商标缺乏显著性,只有一种颜色的指定颜色商标不缺乏显著性,指定颜色商标可以由许多颜色组成,而颜色组合商标如果由太多颜色组成,则可能因为过于复杂无法注册。
商标相关案件中,经常会出现提供使用证据的情况,比如驳回复审、异议答辩、撤三答辩、无效宣告答辩等等。那么都需要提供什么使用证据呢?我们来具体解读一下: 一、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的具体表现形式有: 1.采取直接贴附、刻印、烙印或者编织等方式将商标附着在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标签等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价目表等上; 2.商标使用在与商品销售有联系的交易文书上,包括使用在商品销售合同、发票、票据、收据、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据等上; 3.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商品进行的广告宣传; 4.商标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该商标的印刷品以及其他资料; 5.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 二、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上的具体表现形式有: 1.商标直接使用于服务场所,包括使用于服务的介绍手册、服务场所招牌、店堂装饰、工作人员服饰、招贴、菜单、价目表、奖券、办公文具、信笺以及其他与指定服务相关的用品上; 2.商标使用于和服务有联系的文件资料上,如发票、汇款单据、提供服务协议、维修维护证明等; 3.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服务进行的广告宣传; 4.商标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该商标的印刷品及其他资料; 5.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 三、以下情形,不被视为《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 1.商标注册信息的公布或者商标注册人关于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的声明; 2.未在公开的商业领域使用; 3.仅作为赠品使用; 4.仅有转让或许可行为而没有实际使用; 5.仅以维持商标注册为目的的象征性使用。 四、仅提交下列证据,不视为《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 1.商品销售合同或提供服务的协议、合同; 2.书面证言; 3.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物证、视听资料、网站信息等; 4.实物与复制品。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1.不可抗力; 2.政府政策性限制; 3.破产清算; 4.其他不可归责于商标注册人的正当事由。
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从事农业和农业相关行业的人占据了中国大部分人口,不论种植还是养殖都和人们的正常生活息息相关,怎么找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呢,这就得看企业品牌,用心办企业的公司,也会很注重其产品的品质,打造消费者认可的品牌,才是企业发展的长久之计! 农副产品的商标注册包含多个类别,今天小编就简单的和大家说说商标分类的第29类,商标第29类主要包括动物类的肉制品,以及日用或者贮藏用的蔬菜以及其他可食用的园艺产品。简单的说第29类就是肉制品和瓜果蔬菜制品,下面具体例举一下。 做农业,养殖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不论是猪牛羊或者鸡鸭鹅。都有很大的市场,这些活动物都是养殖加工后才会进入消费市场。 【2901】就是各种加工后的肉制品,不论新鲜的还是腌制的,都在该部分,此外,食用燕窝和蜂蛹也在这部分,如果是从事肉制品销售的企业,商标注册的时候就要在2901里选择产品。但需要注意的是商标查询的时候,对近似商标的查询,要注意部分肉汁和肉汤以其他类别近似哦,别一时大意,导致商标被驳回。 【2902】是非活的水产品,就是各种水产品以及水产品加工后得到的制品就是这个类别,当然都不是活的水产,活的水产属于活动物在商标第31类。比如小龙虾(非活)、虾酱等,还包含一个特殊的,食用海藻提取物。所以如果你是从事水产品的加工销售的,注册商标就需要在这部分挑选产品。 【2903】就比较简单,是罐头食品,只有六个小产品,分别是鱼罐头、水果罐头、肉罐头、蔬菜罐头和水产罐头以及鹌鹑蛋罐头,软包装食品不包括在这里。也许有人要问鱼罐头和水产罐头有什么区别,这是一个忧伤的问题,小编也是没搞懂,也希望有高人指点,现在只能说是甲鱼的臀部(规定)。 【2904】和【2905】就比较普遍,2904是腌制、干制的水果及其水果制品,2905是腌制、干制的蔬菜,与水果相关的制品毋庸置疑,就需要在2904里选择,与蔬菜相关的制品就需要在2905里面选择。但是土豆制品,比如油炸土豆片、土豆煎饼等却是属于2904腌制、干制水果及制品,小编也是费解,希望读者给小编解惑。 【2906】和【2907】都是高营养的产品,2906是蛋品,比如小编爱吃的皮蛋、咸蛋、鸡蛋都在这部分。2907是奶及乳制品,像牛奶、酸奶等,还有宝宝吃的奶粉都在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奶茶和豆奶粉,都是属于这个部分。 【2908】也是比较常见,我们做饭炒菜的时候常用的油,不论是菜籽油还是猪油、牛油都在这里。第九部分就比较高冷,就一个色拉。【2910】是食用果胶,比如说果冻,口香糖胶基,咱们熟悉的可能就是果冻了,毕竟小的时候大家都喜欢吃的。 后面还有三个部分,常见的是【2911】,加工过的坚果,比如一些小零食糖炒栗子、五香豆、糖核桃等。【2912】是菌类干制品,注意是干制品哦,比如冬菇、木耳和干食用菌。【2913】是食用蛋白和豆腐制品,这里也要注意一下,吃豆腐嘛,大家都喜欢,别多想,小编说的是炸豆腐、烤豆腐。
随着现在的商标注册量越来越多,商标也相对更难注册下来,毕竟英文字母就26个,组合资源是有限制的,中文常用的也就3000多个,组合资源也是有限制的。 所以我们在进行商标检索的时候,会发现,我们想要的商标已经被注册过了,有的时候,出于各种原因,我们仍然想要拿到这个商标。 在这种情况下,代理机构会给我们出具多个方案,其中的一个,大多数情况下,为商标撤三。 那么什么是商标撤三呢?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这个很好理解,毕竟商标资源是有限的,如果是任何单位或者是个人注册了之后,一直不使用或者是没有正当理由不使用,对于资源来讲,是一种浪费,对于想要申请相同或者是近似商标的申请人来说,是一种阻碍。 一般来讲,代理机构,都不会简单粗暴的建议当事人直接对阻碍当事人拟定申请的相同或者是近似的商标,提出撤销,但是如果你的商标遇到了撤三,那应该怎么办呢 ? 我们收到文件,也不必惊慌,只需要按照商标局的要求提供资料即可,如果是提供不出来使用证据,那提交不使用商标的正当理由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证据时效和答复期限,过了答复期限或者是提供的证据材料无效且没有正当理由,商标局会依法撤销掉相关的核定使用商品上的注册。 那么我们需要提供什么样的使用证据呢 ? 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的具体表现形式有: 1.采取直接贴附、刻印、烙印或者编织等方式将商标附着在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标签等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价目表等上; 2.商标使用在与商品销售有联系的交易文书上,包括使用在商品销售合同、发票、票据、收据、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据等上; 3.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商品进行的广告宣传; 4.商标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该商标的印刷品以及其他资料; 5.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 二、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上的具体表现形式有: 1.商标直接使用于服务场所,包括使用于服务的介绍手册、服务场所招牌、店堂装饰、工作人员服饰、招贴、菜单、价目表、奖券、办公文具、信笺以及其他与指定服务相关的用品上; 2.商标使用于和服务有联系的文件资料上,如发票、汇款单据、提供服务协议、维修维护证明等; 3.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服务进行的广告宣传; 4.商标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该商标的印刷品及其他资料; 5.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 三、以下情形,不被视为《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 1.商标注册信息的公布或者商标注册人关于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的声明; 2.未在公开的商业领域使用; 3.仅作为赠品使用; 4.仅有转让或许可行为而没有实际使用; 5.仅以维持商标注册为目的的象征性使用。 四、仅提交下列证据,不视为《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 1.商品销售合同或提供服务的协议、合同; 2.书面证言; 3.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物证、视听资料、网站信息等; 4.实物与复制品。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1.不可抗力; 2.政府政策性限制; 3.破产清算; 4.其他不可归责于商标注册人的正当事由。
今天,人们几乎处处可以接触到商标,商标进入了很多人的脑海。商标有广泛的作用,有多种不可忽视的功能,主要表现在: (1)识别商品来源的功能 或者说商标具有识别性,这是商标的基本功能、首要功能,商标就是由于要识别商品的来源才得以产生,所以有此功能者方可成为商标,无此功能者不能称做商标。商标识别性作为基本功能,由其延伸开来,商标还有若干与之相联系的功能。 (2)促进销售的功能 生产经营者使用商标标明商品的来源,消费者通过商标来区别同类商品,了解商品,做出选择,这样,商标成为开拓市场,在市场上展开竞争的重要工具,这是商标的又一重要功能。 (3)保证商品品质的功能 生产者通过商标表示商品为自己所提供,服务提供者通过商标表示某项服务为自己所提供,消费者也通过商标来辨别商品或服务,对其质量做出鉴别,这种鉴别关系到生产经营者的兴衰,因此,商标的使用促使生产经营注重质量,保持质量的稳定。在现实中,牌子倒了,整个企业难以为继的现象时有出现。因此,商标的使用可以使生产经营者体会到市场竞争的压力,而关注商品质量,商标从而起到了保证商品品质的作用。当然这种保证是通过商标将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联系在一起的一种特定的关系。 (4)广告宣传的功能 现代的商业宣传往往以商标为中心,通过商标发布商品信息,推介商品,突出醒目,简明易记,能借助商标这种特定标记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加深对商品的印象。商品吸引了消费者,消费者借助商标选择商品,商标的作用便显而易见。在现实中,商标成为无声的广告,更显出商标的优势。 (5)树立商业声誉的功能 商标用于显示商品来源,保证商品的质量,进行商品的广告宣传,作为其开拓市场的有效手段,这都表明,商标凝结了被其标示的商品以及该商品的生产经营者的信誉,商标是商品信誉和与之有关的企业信誉的最佳标记,因此树立商誉的有效途径是形成声誉卓著的商标。这种富有声誉的商标既可有益于消费者选择可信的商品,又可以帮助生产经营者的商誉免受侵害。而且,商标使用的范围越广泛,这种树立商誉、维护商誉的作用越大,以至于企业的竞争、商品的竞争变成了商标的竞争,商标愈孚众望,竞争力越强。
商标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所以对于商标的保护是很重要的,但是因为一些情况会出现商标转让与商标变更,那么怎么理解这两者呢? 注册商标的转让与变更注册人名义不同。变更注册人名义时,注册商标的主体并不发生改变,仅仅是注册人的名称发生了变化。而转让注册商标则是其主体发生了改变,转让后的商标所有人不再是原注册人。前者例如某商标注册人(企业)的名称发生了变化,只需办理变更登记;后者如该商标注册人(企业)将合伙企业转为有限责任公司,虽然其企业名称、地址均未变化,但实质上已转变为一个新的企业法人,因此应办理转让注册手续。 商标转让后,商标是所有权也就发生了变动.公司的名字或地址发生变更后,商标的所有权并没有发生改变。商标变更还要求该注册人注册的所有商标都必须一起办理变更登记。而转让注册商标则可以单独办理转让,除非存在要转让的商标与其他未转让商标构成近似,需要一并转让外,其他的则无须一起转让。
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里面,企业的管理,企业产品的质量,企业的服务更是尤其重要。消费者在乎质量同时也在乎服务。那么我们就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服务商标吧! 服务商标又称服务标记或劳务标志,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标志。与商品商标一样,服务商标可以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而构成。它一旦被服务企业所注册,该企业也就拥有了对该服务商标的独占专有使用权,并受法律的保护。 服务商标的广告作用极大,但它不是广告人策划和创意出来的,而是几代人的辛苦经营而产生的效果。多少年来,人们不见得记得住这些人的名字,但是能牢牢记住这些服务商标式的称谓,由此可见服务商标亦是广告,并非是牵强附会的说法。
无论按哪一种划分标准商号权无疑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它具有知识产权的一些共同特征,如无体性、地域性、专有性等。 笔者以为,商号权是商标权的邻接权。这是因为: (1)商号与商标一样,其最终目的都是生产者、经销者用来区别不同主体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它有利于商号的拥有者增强其竞争能力,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使用商号与使用商标一样能起到表示商品或服务的来源或出处、保证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广告宣传的功能。 (2)商号权与商标权的联系十分紧密,它们都是一种商事主体的专有权,可以转让,其侵权责任也非常相近。 (3)商号权的行使与商标权密切相关,有时不同主体间的商号权、商标权会产生利益冲突。
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必须遵循《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如果不太清楚法律条文里的一些相关规定,盲目递交申请,往往会遭到商标局的驳回,损失了钱,耽误了注册时间;比如“红河”商标的注册就是一个典型例子—云南省红河自治州的一些企业早在90年代就向国家商标局递交注册红河商标的申请书,但都遭到驳回,因为违反了商标法中有关县级以上地名不得注册商标的规定;而去年东北的一家企业却成功注册了红河商标,因为在商标说明一栏注明了红河意为“红色的河流”,而商标法中规定地名如含有其他意思的可以注册,这就是通过专业知识在合法的基础上来合理操作商标注册的典型案例,结果同样的申请取得了截然不同结果。 在实际操作中有许多具体手续,大到商品的各个小类该怎么填选,小到商标图形的大小和该递交几份等等,稍不注意就可能被商标局要求补正或不予受理; 还有对自己申请的商标和申请在先的商标是否类似的判断,也公认是个难题,一旦被商标局判为近似,就会遭到被驳回的命运,白白损失申请费用。 商标代理机构可以帮助要注册的企业或个人规避那些完全可以避开的失误,尽量规避那些可能的风险,提高注册的成功率,这实际上节省了无谓的金钱和时间的浪费。而且商标代理机构和客户建立了良好关系后,可以随时免费为客户咨询有关商标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