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整体需要用时12-18个月的时间。这里的时间指的是自申请资料提交至下发证书的时间。 整个注册流程分为: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公告、下证。其中形式审查需要用时3个月左右;实质审查需要6个月时间;公告需要3个月时间;等待下证书需要6个月时间。 商标法对审查时间和公告时间做了规定,即形式审查+实质审查=9个月,这个时间是最多用时9个月;公告时间3个月。下证时间没有具体要求,6个月时间是经验数值。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商标代理机构从事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主管的商标事宜代理业务的,应当向商标局备案。备案主体应当是进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或者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商标代理机构经营范围应含有“商标代理”或者“知识产权代理”。代理机构应当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办理开设商户、缴纳规费预付款。 备案商标代理机构依法办理合并登记手续后,应当及时向商标局办理合并备案,商标代理机构不能及时办理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商标证书的下发时间在提交资料后大约12-18个月的时间才能收到。 证书的下发需要通过审查+等待下证两部分组成。商标法规定整个审查时间不能大于12个月的时间;等待下发证书的时间没有具体规定,但是从以往申请记录来看,这段时间不会超过6个月。所以说下证时间在12-18个月左右。 商标证书的下发时间与申请方式有一定关系,网报<商标局大厅办理<纸质上报。时间最快的就是网报了,这也是99%的商标代理公司在使用的方法。可能有很多公司以离商标局近为由,夸大自己的申报能力。其实这是不对的,申请通过率、下证时间与商标局的距离没有任何关系,反而在商标局大厅办理的下证时间会比网报的慢上一拍。
商标代理机构必须经过商标局备案后才可进行商标相关事宜的代理事务。备案的代理机构可以通过商标局官网“中国商标网”→“商标代理”进行查询。
没有商标局备案的机构不具有代理商标注册的资格!代理机构进行商标代理业务必须取得商标局备案才可进行。因此,申请人在选择代理机构的时候一定要慎重,首先必须到商标局官网“中国商标网”上查询一下,代理机构是不是商标局备案的代理机构,不是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包含“商标代理”的公司就可以进行商标代理事务。一些不法企业利用企业营业执照对不明真相的申请人进行欺骗,不仅商标没有申请成功,还造成申请人后续很大的经济损失。
《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于订立书面协议之日起20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时,须提交一下文件: 1、《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2、经市场监管部门盖章确认的出质人和质权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质押合同副本 4、《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5、代理委托书(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6、商标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规定中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用权,所以个人申请的商标权如果是在夫妻双方存在婚姻关系的情况下申请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公司注销后经营主体消逝不再是合法存在的组织,也就不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所以也就不能再以公司名义进行商标注册。商标注册除了以公司名义注册以外还可以以个人名义进行注册。个人名义注册商标所需材料包括: 商标注册申请书 代理委托书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 个体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 商标图样
公司注销后商标作为公司的无形资产往往被遗忘,公司注销后商标到底该怎么处理呢?下面为大家提供一下解决方案。 公司注销前会成立清算组,展开清算工作,提出清算方案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商标作为公司的无形资产也会列入清算。公司注销后要在一年内对商标及时作出商标转让或者商标移转。下面是商标移转或转让所需文件。 商标在公司注销时进行清算: 商标转让申请书(受让方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签字) 受让方身份证明(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签字) 代理委托书 转让方转让商标公证书(公证部门盖章) 转让方在市场监管部门调取的注销档案包含清算报告(须市场监管部门盖章) 商标在公司注销时没有进行清算处理: 商标转让申请书(受让方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签字) 受让方身份证明(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签字) 代理委托书 转让方转让商标公证书(公证部门盖章) 转让方全体股东签订的商标处理协议 转让方全体股东身份证明(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签字)
《商标法》第五条: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因此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多个公司可以对于共同申请注册的商标享有同等专有权。
商标注册的办理途径有两种:一种是申请人亲自办理,即申请人将资料到商标局或者下设的受理处提交;一种是委托代理机构办理。两者在提交资料方面略有不同,亲自办理的不需要出具《商标注册申请代理委托书》。 资料包括: 个人(自然人)申请: 1、《商标注册申请书》 2、《商标注册代理委托书》 3、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 4、个体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 5、商标图样 企业申请: 1、《商标注册申请书》 2、《商标注册代理委托书》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商标图样
多个人申请商标的属于共同申请商标,其申请方式与普通商标申请略有差异。 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申请人名称”填写指定代表人+身份份证号,其他共同申请人名称填写在“商标注册申请书附页——其他共同申请人名称列表”。没有指定代表人的以申请书中顺序排列中第一人为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提交所有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共同申请的,需要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申请声明”栏里进行声明。 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代理委托书》委托人填写指定代表人。
商标权,即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在其核准注册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享有的独占、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简单说,就是申请人对其申请注册的商标享有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独自使用的权利。
集团公司下设多个子公司,可以根据子公司的业务类型选择不同的商品服务类别就同一商标进行注册。如果经过查询商标不能在某一类别注册的,需要根据公司企业文化、企业宗旨等多方面因素重新策划商标名称。 同样,如果想根据分公司业务不同也可以以不同的商标在对应的商品服务类别里分别注册。 分公司使用集团公司申请的注册商标需要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并到商标局做商标许可使用备案。
1.什么是商标文件电子送达? 用户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的商标业务申请所产生的商标文件,我局将以电子文件形式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送达(以下称商标文件电子送达),不再以纸质形式送达。用户应及时登陆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查收电子商标文件。 2.商标文件电子送达有哪些优势? 实现商标文件电子送达是深入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重要举措,迈出了商标注册全程电子化的重要一步。一直以来,商标文件主要以邮寄和公告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当事人,实践中,邮寄送达出现的延迟、丢失等情况对商标文件送达率和商标审查进度产生一定影响。而电子送达具有便捷、高效、灵活等特点,克服了传统送达方式的局限性,大幅提高商标文件送达率,减少商标文件往来时间,满足了当事人缩短商标业务审查周期的需求。 3.哪些商标文件适用电子送达? 用户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的商标业务申请所产生的商标文件,我局将分批推行电子送达,第一批适合电子送达67种商标文件。纸质形式提交的商标业务申请仍采取纸质形式送达。 4.怎样申请商标文件电子送达? 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商标业务申请,并与我局签订《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使用协议》,确认同意商标电子申请和商标文件电子送达相关约定,我局将对申请所产生的商标文件采取电子送达。 5.如何确定送达日期和驳回复审期限? 商标文件电子送达日期:自文件发出(发送至商标网上申请系统)之日起满15日为送达日期。 驳回复审期限届满日为:《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文件发出(上传至商标网上申请系统)之日起15日+15日。 6.用户如何知晓接收电子商标文件? 我局在商标文件电子送达同时将通过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信息中填写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提示用户。用户应确保所提供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可以正常接收信息。发生变更的,用户应自行修改用户信息。我局将在用户填写或修改电子邮箱地址、手机号码时进行校验。 非工作日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暂不发文。 7.商标电子文书下载是否有限制? 在“电子送达-我的发文”和“发文文书批量下载”功能中,每个发文文书可下载5次。如提示“下载失败”,请等待10秒或在非网上申请高峰时段再次尝试下载;如已超过下载次数限制,可拨打010-63218500转接网上申请技术咨询,请求重置下载次数。 8.如果硬证书损坏,如何登陆系统查看电子发文? 已持有商标数字证书--硬证书的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为了不影响登录系统查看或下载电子发文,可使用软证书登录系统。请按照以下操作获取软证书: ⑴在未安装硬证书驱动的电脑上进行操作; ⑵商标网上申请系统首页右下侧找到“数字证书驱动下载”,下载并安装“软证书驱动”; ⑶在“软证书补发”中进行信息填写; ⑷用户名、申请人名称、邮箱应与硬证书信息一致; ⑸“软证书补发”提交后,证书下载链接将发至邮箱; ⑹下载安装软证书成功后,在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登录; ⑺软证书默认PIN为12345678,修改PIN码后使用。 注意:一台电脑只能安装使用一个软证书且目前仅能使用32位IE浏览器。 9.邮箱收不到邮件提示,如何处理? 如无法收到用户验证或发文提示邮件,可在“我的账户-用户变更”中变更用户邮箱,推荐变更为网易、腾讯和新浪邮箱。 10.对电子送达的要求回文的商标文件如何回文? 用户提交商标电子申请后,对商标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补正文件、说明或修正文件、书面协议、证明文件、使用证据材料的,用户应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在线按要求提交回文。除另有规定外,商标局不接受以纸件形式提交的上述文件材料。
商标公告是商标局印发的法定刊物,是对商标注册、商标变更、商标撤销、商标许可等法定程序的审查结果,向全社会进行公布的告示。 商标公告的时间是3个月,是注册流程的一个程序。其作用为:有利于对注册在先的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将商标注册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有利于保证商标注册工作的质量;便于申请人在申请前查阅拟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存在与他人已注册或者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情况,以免申请遭到驳回。 商标公告可以订阅刊物或者通过本站的查询功能来查看。
公告是商标审查流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公告号是记录商标审查过程的一个重要依据。 对于申请者来说,公告可以让申请者了解更多的商标审查进度,所以公告号最大的作用就是用来查询商标进度的。如果商标局给出了审查意见就会将结果发布在公告中,任何自然人都可以通过公告来查看审查结果。
商标分类表是用于确定商标类别的,因为所注册商标必须在某种产品或者服务之上,分类表的作用就变得尤为重要。 在很早之前,每个国家的分类表都不同,但是随着国际贸易越来越多,跨国交易就变得频繁起来,这样每个国家如果分类表不同,可能需要注册的商标类别就会不一样,不仅管理起来很麻烦,而且有时候甚至没有商品可以选择。所以自上世纪50年代各国通过尼斯协定,制定了统一的分类别,也叫:基于尼斯分类表。 目前的尼斯分类表一共分为45个大类,其中1-34是商品类别,35-45是服务类别。分类表中的内容会随着发展逐渐修改,所以选对商标的类别是商标注册的第一步。
第一步,就是先到商标局官网“中国商标网”的政府网站上进行查询,认证代理机构是否是商标局备案代理机构。切不可单纯的只看企业营业执照。 第二步,要看代理机构的规模,这里说的规模并不单纯是人数上的规模,要从业务范围、执业人员知识储备、代理案件等进行全面考察,人数多同样存在店大欺客。 第三步,从企业宣传辨别,不少地方代理机构在宣传上使用“加急”“超低价”等字眼吸引申请人。申请人需要注意的是,商标局没有加急的业务。所有的业务都是一步一步按照程序进行的。所谓的加急无非就是虚构或者造假,两者都是违法的,申请人只会多花冤枉钱。平于或者低于商标局规费的“超低价”更是不可能,众所周知买卖都会有成本,而做生意都希望有利润。“超低价”大多几乎没有利润,换句话说欺骗的成分更大一些。 这三步把握好,基本就可以确定代理机构是否可信。
商标使用是商标注册人的权利,商标允许他人使用也是商标注册人的权利。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专用权即只属于注册人自己的权利。当注册人允许他人使用注册商标时首先应保证使用人商品质量不会对商标产生不良影响。 为保证注册人商标专用权的使用,《商标法》第四章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著名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宝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简单说即除许可人和被许可人以外的与该注册商标有利益关系的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