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类-方便食品
咖啡,茶,可可和咖啡代用品;米,意式面食,面条;食用淀粉和西米;面粉和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和甜食;巧克力;冰淇淋,果汁刨冰和其他食用冰;糖,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调味料,香辛料,腌制香草;醋,调味酱汁和其他调味品;冰(冻结的水)。
[注释]
第三十类主要包括为食用目的而预制或腌制的植物性食品(水果和蔬菜除外),以及食品调味佐料。
本类尤其包括:
——以咖啡、可可、巧克力或茶为主的饮料;
——供人食用的加工过的谷物,例如:燕麦片,玉米片,去壳大麦,碾碎的干小麦,木斯里麦片;
——比萨饼,馅饼(点心),三明治;
——裹巧克力的坚果;
——除香精油外的食品或饮料用调味品。
本类尤其不包括:
——工业用盐(第一类);
——食品或饮料用调味香精油(第三类);
——药茶和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第五类);
——婴儿食品(第五类);
——膳食补充剂(第五类);
——药用酵母(第五类),动物食用酵母(第三十一类);
——咖啡味、可可味、巧克力味或茶味牛奶饮料(第二十九类);
——汤,牛肉清汤(第二十九类);
——未加工的谷物(第三十一类);
——新鲜的香草(第三十一类)
——动物饲料(第三十一类)。
谷类制品300034,谷粉*300057,豆类粗粉300058,玉米粉300059,玉米面300059,大麦粗粉300061,大豆粉300062,面粉300063,蛋糕粉300071,人食用的去壳谷物300080,玉米(磨过的)300091,玉米(烘过的)300092,去壳大麦300100,碾碎的大麦300105,米300119,西米300121,粗面粉300124,粗燕麦粉300142,去壳燕麦300143,薄片(谷类产品)300161,玉米片(碾碎的玉米粒)300197,玉米粗粉300198,人食用小麦胚芽300213,坚果粉300229,制咸薄饼用混合粉300236,加工过的藜麦300258,碾碎的干小麦300259,加工过的荞麦300260,荞麦粉300261,制面糊用混合粉300283
※汤圆粉C300072,生糯粉C300073,米粉(粉状)C300134,小米C300142,红豆C300143,绿豆C300144,黄豆C300145
注:1.人食用的去壳谷物,薄片(谷类产品)与3006燕麦食品,燕麦片,燕麦粥类似;
2.跨类似群保护商品:人食用小麦胚芽(3006,3008);
3.本类似群与第十版及以前版本 3011 豆粉交叉检索。
新增可网报的非规范商品(不建议选择,商标局随时都可能会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