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类-方便食品
咖啡,茶,可可和咖啡代用品;米,意式面食,面条;食用淀粉和西米;面粉和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和甜食;巧克力;冰淇淋,果汁刨冰和其他食用冰;糖,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调味料,香辛料,腌制香草;醋,调味酱汁和其他调味品;冰(冻结的水)。
[注释]
第三十类主要包括为食用目的而预制或腌制的植物性食品(水果和蔬菜除外),以及食品调味佐料。
本类尤其包括:
——以咖啡、可可、巧克力或茶为主的饮料;
——供人食用的加工过的谷物,例如:燕麦片,玉米片,去壳大麦,碾碎的干小麦,木斯里麦片;
——比萨饼,馅饼(点心),三明治;
——裹巧克力的坚果;
——除香精油外的食品或饮料用调味品。
本类尤其不包括:
——工业用盐(第一类);
——食品或饮料用调味香精油(第三类);
——药茶和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第五类);
——婴儿食品(第五类);
——膳食补充剂(第五类);
——药用酵母(第五类),动物食用酵母(第三十一类);
——咖啡味、可可味、巧克力味或茶味牛奶饮料(第二十九类);
——汤,牛肉清汤(第二十九类);
——未加工的谷物(第三十一类);
——新鲜的香草(第三十一类)
——动物饲料(第三十一类)。
食品用糖蜜300095,黄色糖浆300096,蜂蜜300098,蜂胶*300166,蜂王浆*300168,龙舌兰糖浆(天然增甜剂)300244
※花粉健身膏C300023,龟苓膏C300024,乳鸽精C300025,冰糖燕窝C300026,虫草鸡精C300027,秋梨膏C300028,苓贝梨膏C300029,燕窝梨膏C300030,桂圆膏C300031,荔枝膏C300032,枇杷膏C300033
注:1.本类似群与 0501 第(一)部分的第一、二自然段商品(人用药除外)和 0502 第二、三自然段类似;
2.黄色糖浆与3203制饮料用糖浆,杏仁糖浆,制柠檬汁用糖浆类似。
新增可网报的非规范商品(不建议选择,商标局随时都可能会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