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软件著作权的资料,软件著作权个人登记,是对自己独立开发完成的软件作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保护的行为。那么登记软件著作权的资料的有哪些呢? 1、软件源程序代码(A4纸打印,单面,1份)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第60页为模块结束页,每页不少于50行(结果页除外),在每页的左侧留出装订线,右上角打印或标注页号1—60。 2、软件用户手册、操作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任选一种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第60页为文档结束页,每页不少于30行(结果页除外),在每页的左侧留出装订线,右上角打印或标注页号1—60。(若希望多交文档,每多交一种文档需增加文档费),要图文并茂,软件的每个功能基本上都要涉及到。 3、身份证明 A,著作权人为个人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有工作单位,可以要单位出具非职务软件开发证明,也可以个人出具非职务软件开发保证书。 B,著作权人为单位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的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社团法人单位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正常情况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一般在提交之日起(满足审核要求)约30个工作日即可取得。但是根据具体情况,申请人还想提前得到证书。只要申请人能够提供相关法律文书(比如司法文书),审查速度确可以提前,申请人可以提前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一般而言登记软件著作权时间大致为,从登记机关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而加急办理登记手续的话,时间大致为5-15个工作日不等。
1.什么是美术作品? 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2.美术作品登记的好处 法律保护 作品受到抄袭时,可以得到《著作权法》保护,利于维权 宣传推广 版权局定期公告,向社会宣传你的作品 出版发行 颁布《著作权证书》,可以出版发行 资产增值 国家认证使作品增值,版权可转让授权,获取利润 Application process 申请流程 1、一般美术作品普通登记整体流程大约时间为25-30个工作日。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客户 提出申请 标至通 专业顾问对接 客户 签订合同 标至通 顾问准备 申请书 客户 确认版权 申请文件 客户 获得著作权 登记书 标至通 核准办理 标至通 版本审查 阶段 标至通 递交版本局 2、所需资料:版权图样、作品说明书、法人作品声明、主体资格证明、申请书(标至通代准备)、委托书(标至通代准备)。 版权图样 作品说明书 法人作品声明 主体资格证明 申请书 (标至通代准备) 委托书 (标至通代准备) Service guarantee 服务保障 为什么选择我们? 标至通(推荐) 传统(不推荐) 办理流程简单,只需要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就可坐等拿证 办理流程复杂,身份认证和材料提交都需要自己一手操办 专业客服人员,为你解答所有疑问,全程服务 一旦填写的信息或提交的材料不准确会延长办理周期 统一的收费标准,行业低价 一般代理机构的平均费用高达1300元以上,且存在隐藏收费 办理加急,最快10个工作日拿证 正确提交相关材料后到颁布证书通常需要3-4个月 Questions 常见问题 美术作品是什么? 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logo等作品版权认证与商标注册的区别? 相比于商标注册,版权认证花的时间短,可以先期把版权权利固定下来,如果有人提前抢注,可以以版权对抗商标权,宣告抢注的商标权利无效。 还有哪些作品可以登记版权?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均可申请登记。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 版权保护的期限是多久? 版权保护期限,个人自其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至作者死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止。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品自该作品发表之日起,到发表之日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止。作品始终没有发表的,自作品创作完成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Service details服务详情 1.什么是文字作品? 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2.文字作品登记的好处 法律保护 作品受到抄袭时,可以得到《著作权法》保护,利于维权 宣传推广 版权局定期公告,向社会宣传你的作品 出版发行 颁布《著作权证书》,可以出版发行 资产增值 国家认证使作品增值,版权可转让授权,获取利润 Application process申请流程 1、一般美术作品普通登记整体流程大约时间为25-30个工作日。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客户 提出申请 标至通 专利顾问对接 客户 签订合同 标至通 顾问准备 申请书 客户 确认版权 申请文件 客户 获得著作权 登记书 标至通 核准办理 标至通 版本审查 阶段 标至通 递交版本局 2、所需资料:版权图样、作品说明书、法人作品声明、主体资格证明、申请书(标至通代准备)、委托书(标至通代准备)。 版权图样 作品说明书 法人作品声明 主体资格证明 申请书 (标至通代准备) 委托书 (标至通代准备) Service guarantee服务保障 为什么选择标至通? 标至通(推荐) 传统(不推荐) 办理流程简单,只需要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就可坐等拿证 办理流程复杂,身份认证和材料提交都需要自己一手操办 专业客服人员,为你解答所有疑问,全程服务 一旦填写的信息或提交的材料不准确会延长办理周期 统一的收费标准,行业低价 一般代理机构的平均费用高达1300元以上,且存在隐藏收费 办理加急,最快10个工作日拿证 正确提交相关材料后到颁布证书通常需要3-4个月 Questions常见问题 哪些作品属于文字作品? 指散文或诗歌或小说或戏剧等形式的作品,还包括报告文学,传记等。 版权登记之后得到哪些证书? 版权登记之后,贵州市版权局盖章认证的《作品登记证书》和盖章的作品样本。 作品登记后在哪里可以查看? 作品登记后可以在贵州市版权局或者贵州市版权保护中心网站进行查看。 办理的作品登记全国通用吗? 版权登记不限制地区,全国范围内均具有同等效力。
1.网络获取:目前有一些音乐协会创办的网站也是可以申请歌曲版权保护的,我在这里就不列举了哪家了,避免广告嫌疑。可以在这些网站上上传歌曲,然后他们会给你制作一个原创歌曲版权证书邮寄给你,当然你要交个几十块钱的申请费用及邮寄费用,目前很多数字音乐平台都认可网站版权申请。 2.文化版权:在当地的版权局直接申请歌曲版权,这个费用大概在200元左右,需要等一个月左右才能下来证书,这个是正规的,每个地区可能需要提供的要求不一样,相对来说申请版权比较繁琐,所以要打电话询问一下当地版权局。 3.邮件:将歌曲mp3格式文件和歌词(歌词中需要写清楚词曲作者姓名)还有自己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刻录在一张空白光盘中,这个光盘不可存放其他的内容。刻录完成之后封装好到邮局(切记到邮政局,而不是快递公司),邮寄回给自己或者亲戚朋友保存(确切的说是封存起来),因为信封的封口处有邮局的时间戳,这个时间戳在法庭上来讲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只有在法庭上才拆开信封,否则千万不要打开,一旦打开之后,便会失效。 3.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通过邮寄方式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部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办理。申请时需要提交: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流程上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发布公告。 4.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到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登记这种方式更麻烦一些,而且要求较高。这个协会对登记作品的条件需要是您的作品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过,而且对您的作品在商业用途方面产生的利益他们可以取得分成比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5.代理注册公司:如果音乐人觉得麻烦也可以选择音乐版权代理注册公司,这样可以简化你的手续,交给代理公司去操作。
摄影作品的独创性,表现为作者在拍摄过程中根据所拍摄对象的不同特性,选取了不同的场景、角度、光线和拍摄手法,体现了作者的创造性劳动,而非简单的机械性的记录。例如,在人物摄影中,让被拍摄者摆出特定的姿势、表现特定的神情等。具体来说,摄影作品的独创性体现为作者对拍摄角度、明暗光线、距离和光圈的选择。 对于摄影作品,人们并不陌生,随处可见的照相馆、影楼,以及已经全民普及的卡片机、带高清摄像头的智能手机,似乎都在提醒着人们摄影是多么平常的一件事。然而,无论是在版权理论还是司法实践中,摄影作品的独创性判定都是一个令学者和法官感到棘手的问题,原因在于摄影作品更近似于一种“汇编或者选择”类的创作。 首先,出现在镜头中以及最后成像在摄影照片中的对象很多都是自然景观或者人物形象,而这些形象都是自然存在的,并非作者的创作;其次,作者的贡献在于选择了特定的摄影参数、角度和时机,从而截取了客观世界中的一瞬间并固化在了某一特定的平面介质上,而作者摄影作品独创性的高低,就体现在不同的场景、角度、光线和拍摄手法的选取,而对同一题材不同摄影参数的选择,在摄影专业艺术家看来,似乎就可以评判出不同的艺术造诣。 正是基于上述原因,这一机械化的创作过程中仍然保留了人类发挥个性化创造的空间,从而得以与简单的机械性的记录过程相区别,并通过拍摄参数的不同选取而体现出不同的思想情感和人格因素。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同在泰山,一个普通游客拍摄的照片只能自我把玩,而一个摄影大师拍摄的照片最后却可以获得国际大奖。于是,摄影照片是否可以构成作品,最后就转换为一个判断照片个性化美感的问题。既然有对个性化的判断,那就意味着必然有一些照片不符合作品的标准。然而,和预想的不同,笔者在检索统计之后发现,实践中因为照片独创性不足而否定其作品地位的案件,可谓凤毛麟角。这是为什么呢? 检索结果表明,实践中希望探索摄影作品独创性底限并形成某种规则并没有成为多数裁判者的追求,而原告在摄影作品的证明上一般只需展示其与作品间的创作关系即可,至于作品本身是否具备独创性似乎并不是证明的重点。这种现象导致实践中出现了很多存在争议的现象:例如,某个产品零件的照片(例如螺钉或者叶片),从画面来看明显是随机拍摄的结果,难以看出有什么个性化的创作,但是由于谁也无法否认这张照片的诞生仍然符合“选取了不同的场景、角度、光线和拍摄手法”的要求,所以也难以动摇其作品地位。 显而易见,这种标准使得照片的作品独创性判断完全沦为形式。即使是一个对摄影艺术一窍不通的小学生,只要他懂得对相机入门级的操作,那么,他拍出的照片,也必然体现出“不同的场景、角度、光线和拍摄手法”的选择,但是,这样的照片,真的达到作品的高度了吗? 对于这个问题,国外是通过对摄影照片分类的方法来加以解决的。在德国、西班牙和意大利,立法规定只有那些真正通过对题材的选择、光线阴影的映衬、照片的剪辑或者艺术处理工具的使用,表达了某种艺术观点与创造力的照片才会被作为摄影作品受到保护,而那些明显平庸的业余爱好者所拍摄的照片,只能作为邻接权的客体,受到较短期限的保护。显而易见,上述分类方法类似于我国目前视听作品中对于电影作品(以及类电影作品)和录像制品的分类,更为合理。因此,如何设定摄影作品的独创性高度,应当成为以后类似问题的研究方向。
影视作品版权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按《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提交有关证明和材料: 1、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一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各一份; 2、个人作者申请版权登记的,还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版权登记的 著作权人还应提交著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创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合作作品申请版权登记的 还应提交合作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职务作品申请版权登记的 应提交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专有使用权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及著作权归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申请版权登记的 申请人除按上述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交作品照片二份,一张贴在“作品登记申请书”左下方空白处,并在上面盖骑缝章,另一张随材料提交; 7、计算机软件申请版权登记的 可参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综上所述,每个朋友都有权申请影视作品的版权登记过程,无论他自己的作品如何,因为版权的应用可以更好,更有效地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以及申请的过程 对于版权登记也很简单。 它是提交您自己的电影和电视作品的材料以及个人信息证明材料。电影和电视作品的版权登记要求在作出申请时使用作品的名称和类别。
工程作品版权怎么注册 申请人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可前去版权登记大厅办理,或通过邮寄方式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部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办理。 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应当按要求提交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权利归属证明、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等资料。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 第八条 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份证明或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 第九条 登记作品经作品登记机关核查后,由作品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作品登记证按本办法所附样本由登记机关制作。登记机关的核查期限为一个月,该期限自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我们在进行版权登记的时候,涉及到的流程还是比较简单的,我们可以在想要申请把存的时候提前准备好相关的材料,然后提交申请书,在之后还要交纳费用之后才会进行受理。
口述作品版权怎么登记 依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口述作品的作者可以向当地版权局申请版权登记,但需要提供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材料。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 第二条 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 第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第八条 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分证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分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分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 看完本文的内容之后,对于这点我们都清楚了吧。这也是在实际中比较重要的一点,通过相关的流程就能办理成功口述作品的版权登记。大家需要了解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才能对自己在办理的时候有帮助。
一、戏剧作品著作权的基本概念与常见情境问答 1.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是如何界定的,包含哪些具体权利? 答:著作权是权利人控制作品的专有权利,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著作权是下列十七项权利的统称:1、发表权;2、署名权;3、修改权;4、保护作品完整权;5、复制权;6、发行权;7、出租权;8、展览权;9、表演权;10、放映权;11、广播权;12、信息网络传播权;13、摄制权;14、改编权;15、翻译权;16、汇编权;17、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这十七项权利中,前四项可被称为著作人身权,后十三项可被称为著作财产权。 2.法律上,戏剧作品是如何界定的?剧本、舞台作品与演出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答: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四)项之规定,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在经典著作权理论中,著作权和邻接权是泾渭分明的,单纯的表演不足以产生著作权,只能享有以邻接权。因此,法律和行政法规意义上的戏剧作品自然只能是戏剧剧本,而不是对戏剧剧本的表演。至于戏剧中的美术、音乐、舞蹈、服装设计等,则可按其具体类型归入各自作品范畴,并不因在对戏剧作品的表演中一并呈现,而当然被整合为一部综合性作品。在法律界目前尚无法普遍认可舞台作品的提法,其与电影作品在创作方式以及即兴程度等方面的显著区别,也意味着其难以比照电影作品来进行认定。 3.哪些证据可以证明我是某个戏剧作品的作者? 答: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无须进行登记。我们常常听到的著作权登记只是一个自愿行为,法律既不强制要求著作权登记,也不赋予其必然的证明力,作品登记证书只是持证人享有著作权的初步证明,是可以被其他有效证据推翻的。通常来说,你的手稿底稿、署名发表、作品登记、上传至网盘或电子邮箱服务器的带有上传时间的文稿(有条件的,上传后最好能进行可信时间戳证据保全,该等保全的优势在于成本低廉、便于操作)等均可成为证明你是戏剧作品作者的证据。因此作者需要妥善保管底稿手稿,对作品发表时的署名显著性也宜予以特别重视。 4.戏剧编剧在进行文学作品改编过程中,享有著作权的情况是怎样界定的? 答:将文学作品改编至戏剧领域,这种跨作品类别的改编普遍被认为具有一定独创性,能够形成演绎作品。但是这种演绎作品在使用前需要取得原作作者的授权,否则将构成侵权。 5.机构委约创作、因职务在职创作的戏剧作品,著作权如何判定? 答:对于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明确约定或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对于职务作品,一般情况下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单位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且作品完成两年内,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那些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且由单位承担责任的职务作品,或者那些与单位签订了合同约定作品著作权归单位的人的职务作品,作者仅享有署名权,其他著作权是归属于单位的。 6.剧场艺术创作者,如导演、演员、舞美设计、灯光设计、音乐(音效)设计、服装化妆设计,其创作是否享有著作权?其著作权形式是什么? 答:导演、表演者如果在对原剧本进行呈现的过程中实施了具有独创性的创作行为,构成了对原作品的改编,可成立演绎作品,导演或表演者就同时具有了改编作者的身份,可对改编作品享有著作权。但应注意,使用改编作品时应取得原作作者的许可。 表演者对其纯粹的表演行为享有表演者权,表演者权是一种邻接权,不属于著作权。表演者权包括:1、表明表演者身份;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4、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首次固定);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6、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戏剧中的美术、音乐、舞蹈、服装设计等,可按其具体类型归入各自作品范畴,作品形式可以是美术作品、音乐作品、舞蹈作品、设计作品等。 7.戏曲艺术中的历史传承性作品,其著作权成分如何划分与判定? 答:如果作品仅仅来自于历史传承,则并无著作权可言,因为来自于历史传承的作品早已进入公有领域。 能够形成著作权的主要是对古典戏剧进行整理或改编的行为。其中,整理产生的作品,主要指整理后的作品能够体现整理者的选择与判断,具有一定独创性,这种情况下可受到著作权法保护。改编则见前述,需要补充的是对于音乐、舞蹈等的调整和重构,也是一种典型的改编行为,具有独创性的将构成改编作品。 二、新媒体情境下的戏剧著作权保护 随着互联网的日益发展,新媒体与新的媒介形式融入各行各业,也逐渐对戏剧这门古老的艺术产生影响。例如“英国国家剧院现场”高清戏剧影像在全球发行并登陆中国,曾引起关于戏剧媒介的学术讨论。新媒体的快速发展,改变了戏剧的宣发售票模式,但作为现场性艺术的戏剧演出本身,一直没有因之而发生动摇。直到此次新冠疫情的全球爆发,剧场关停,包括中国国家大剧院在内的世界诸多剧院线上开放了部分演出资源;国内不少戏剧工作者开始转战新媒体,在微信、微博、抖音、B站等媒体端,创作发布抗疫作品,为新媒体带来戏剧元素。同时,戏剧艺术形式与新媒体的深度结合开始被触及与讨论,众多戏剧机构、戏剧工作者和爱好者,利用直播、视频会议等平台,开展了多样的线上戏剧活动,包括线上排练、线上读剧、线上演出、线上教学、线上工作坊等。戏剧艺术在新媒体的开拓,是当下疫情的临时之举,还是由此意味着某种未来变革?需要更长的时间给出答案。 与此同时,戏剧演出与新媒体的结合带来了一些制作运营方面的现实问题,如免费还是付费的考量、与平台的合作模式等,戏剧也从剧场走向更丰富的社会环境场景。戏剧著作权保护同样面临着新的情况。无论以直播形式进行演出呈现,还是摄录后在互联网平台点击播放,需要创作发布个人或出品方在获得原作品著作权授权、自身享有戏剧作品的著作权、享有戏剧作品录制成视频的录音录像制作者权、以及对外授予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链条上合理合法合规。此外,虽经历数次净网行动,盗版等情况仍然存在。在戏剧与新媒体结合、“线上戏剧”初露端倪的新形势下,盗版及下载、录屏传播等行为成为创作者和出品方担忧的重点问题。 从立法的角度看,法律在不断加强对著作权项下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网络实名制逐步推进,各大互联网平台都在不断完善便于著作权人进行侵权投诉、通知删除的服务渠道,这将更有利于戏剧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对戏剧作品登陆互联网平台、收获更多观众,具有长远意义。疫情之下,观众免费或通过较低花费购买作品视频或网站会员资质,就能在线上可观看戏剧演出录影资源,当剧场演出恢复后,如何让观众重回剧场,是不少戏剧机构无法回避的问题。然而无论如何,戏剧在新媒体的开拓,对于打破时空局限拥抱更广阔的观众群、乃至重新思考戏剧艺术形式及与媒介、社会的关系等方面,都将带来新的机遇、新的课题。无论戏剧人还是观众,都可对此怀抱期望,等待新体验的降临。
作品登记除了文字作品,美术作品,汇编作品,还包括以下作品: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的规定,上述作品的含义是指: (1)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2)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3)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4)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5)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6)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7)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8)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9)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10)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11)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3 哪些作品不能申请登记?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3)时事新闻; (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5)超过保护期限的作品。 4 谁能申请作品登记? (1)作者,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其他著作权人,包括通过转让、承受、继承等继受取得著作权的权利人。 申请人可直接申请登记或委托代理人办理申请。 5 如何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 作者、其他著作权人或其代理人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部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并缴纳相应费用后,经登记机构受理、审查,对符合登记要求,申请材料齐备的发放著作权登记证书。 6 作品著作权登记的办理时限有多长? 自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